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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牧业管理局文件
吉牧医发[2008]26号
吉林省牧业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
2008年全省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牧业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和保质量保安全助奥运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要求,大力实施兽药饲料保障工程,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确保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现就深入开展2008全省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8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以查处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为突破口,依法取缔兽药非法生产、经营窝点,维护兽药生产经营秩序;以严查严办假劣兽药案件为关键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净化兽药市场,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以清查禁用兽药为重点,从源头解决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问题。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项:
(一)清查违禁兽药。在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禁用药物立即追查其来源和销售去向,全部依法予以收缴和销毁。
(二)清查假劣兽药。对2007年以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标称的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和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要加大清缴力度,并对违法者依法实施处罚。
(三)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严格监督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对非法制售假劣疫苗窝点,要坚决取缔,从严查处。
(四)清查兽药标签不规范产品。对兽药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随意改变产品组方、擅自扩大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产品,按假兽药进行查处。
(五)加大兽药残留监测力度。对2008年兽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残留超标的检测产品,要加强跟踪监测,追溯源头,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全省兽药市场集中整治。集中人力,统一时间,对各市州、县(市、区)城区兽药经营使用网点进行重点排查,对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4月15日一22日)
(二)兽药飞行检查。对被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
不合格产品的兽药生产企业和监控企业,开展兽药飞行检查。(6
月1日一7月30日)
(三)辖区专项整治。由各市州、县(市、区)牧业管理局
按此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上半年5月
20日一6月l0日,下半年9月1O日一30日)
(四)兽药市场巡查。省局视工作需要随机组织兽药飞行检
查组成员组成兽药市场巡查组,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集中巡查。
(8月1日--30日)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省局决定调整强化“省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指挥部”和“省兽药飞
行检查小组”人员组成。
1.省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 孙景发
副总指挥: 庄秀良 陈 波 朱贵祥 刘贵秋 于福生 张卫军 王福寅 纪万华 羿广纯 吴立文
成 员: 刘同民 李英春 霍 俐 迟桂凤 高艳华 韩业超 张月华 张丽娟 权仁子 富志坚 林 伟 徐海民 杨昕阳 赵俊仁 周贵德 宗宝华 王险峰 金仙女
2.省兽药飞行检查小组组成:
组 长: 孙景发
副组长: 庄秀良 陈 波 朱贵祥 刘贵秋 于福生 张卫军 王福寅 纪万华 羿广纯 吴立文
成 员: 刘同民 李英春 霍 俐 迟桂凤 高艳华 韩业超 张月华 张丽娟 权仁子
(二)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纳入工作日程,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取得突出实效。
2.各地要按此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好实施工作。2008年度各地至少要开展2次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3.请各市州牧业管理局于4月底前将辖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报省局,并在辖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整治情况。
联系人:省牧业管理局兽医药政处 李英春
联系电话:0431-88906641(传真)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发布人: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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